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

2018-07-05

来源:中国政府网         作者:综合

       国务院日前印发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,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、基本目标、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,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。要求各地2018年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,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。

       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提出的目标指标是:经过3年努力,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,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,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,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,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。到2020年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%以上;pm2.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%以上,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%以上。要求提前完成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省份,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;尚未完成的,确保全面实现“十三五”约束性目标;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“十三五”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。

       划定重点区域范围是:京津冀及周边地区,包含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市等;长三角地区,包含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;汾渭平原,包含山西省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市,河南省洛阳、三门峡市,陕西省西安、铜川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。

       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提出六方面任务措施,并明确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。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,推进产业绿色发展。优化产业布局,严控“两高”行业产能,强化“散乱污”企业综合整治,深化工业污染治理,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。二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,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。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,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,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。三是积极调整运输结构,发展绿色交通体系。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,加快车船结构升级,加快油品质量升级,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。四是优化调整用地结构,推进面源污染治理。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,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,加强扬尘综合治理,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。五是实施重大专项行动,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。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,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,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,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。六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,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。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,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,夯实应急减排措施。

       尤其是令业界关注的加强扬尘综合治理,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措施。要求2018年年底前,各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;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;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,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,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;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、物料堆放覆盖、土方开挖湿法作业、路面硬化、出入车辆清洗、渣土车辆密闭运输“六个百分之百”,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,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;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,情节严重的,列入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;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;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,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,2020年年底前,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70%以上,县城达到60%以上,重点区域要显著提高;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,渣土运输车要密闭。

       此外,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,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,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;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,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;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,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,加快完成蒙华、唐曹、水曹等货运铁路建设列入行动清单。

       相关的关注点还有:

       ——积极推行区域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,新、改、扩建钢铁、石化、化工、焦化、建材、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,应满足区域、规划环评要求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,推动实施一批水泥、平板玻璃、焦化、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。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,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。

       ——严控“两高”行业产能。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、焦化、电解铝、铸造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;严格执行钢铁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;新、改、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,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等等。

       为实现基本目标、主要任务的完成,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提出了三方面的支持保障措施。

      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,完善环境经济政策。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,拓宽投融资渠道,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。

       二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,严格环境执法督察。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,强化科技基础支撑,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。

       三是明确落实各方责任,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。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考核问责,加强环境信息公开,构建全民行动格局。